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迈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涉激励对象
人数为 4 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400 股,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41%。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01 月 27 日办理完成。
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 556,963,310 股变更为 556,828,910 股。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2018 年 3 月 2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3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 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9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52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15 日。
6、2019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业已成就,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及预留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向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96 元/股,预留部分剩余 2.5985 万
股额度作废。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6 日。
7、2019 年 3 月 26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 22 名
激励对象授予 60.7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3 月26 日。
8、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9、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10、2019 年 6 月 21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558,000,000 股变更为 557,885,000 股。
11、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 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事宜。同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及未满足/未完全满足第一期解除限 售条件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意见。
12、2019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13、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557,885,000 股变更为 557,699,240 股。
14、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15、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16、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557,699,240 股变更为 557,477,340 股。
17、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 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均已届满,且解除 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 宜。同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因职务调整或离职而不再具备资格的激励对象及未完全满足 解除限售条件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意见。
18、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19、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557,477,340 股并更为 557,109,295 股。
20、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21、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刘远平等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34,4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4,400 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556,963,310 股的
0.0241%。
2、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约为 11.09 元/股。
3、资金来源及支付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1,490,496.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款项均已于 2021 年 01月 5 日支付完成。
三、回购注销验资及完成情况
2021 年 01 月 1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D1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注销完成后股本由
556,963,310 股 变 更 为 556,828,910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556,963,310.00 元 变 更 为
556,828,910.00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手续已于 2021 年 01 月 27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556,963,310 股变更为 556,828,910 股,公司股
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178,218 27.86% 134,400 155,043,818 27.84%
高管锁定股 153,100,1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