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2-07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 3 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 76,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83%。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0,404,000 股减少至 130,328,000 股。
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0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09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0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870.20 万股。
7、2021 年 0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部分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59.80 万股。
9、2021 年 12 月 0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0、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7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所涉及的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76,000 股。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减资事宜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其余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要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76,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0.95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数量为 56,000 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70.20 万股的比例为 0.64%,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4%;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74 元/股,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数量为 20,000 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占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59.80 万股的比例为 3.34%,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2%。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约 84.80 万元,均来源于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F10909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的注册
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328,000 元,
总股本为 130,328,000 股。
四、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股 60,989,922.00 46.77% -76,000.00 60,913,922.00 46.74%
份
股权激励 7,769,400.00 5.96% -76,000.00 7,693,400.00 5.90%
限售股
高管锁定 53,220,522.00 40.81% 53,220,522.00 40.84%
股
二、无限
售条件股 69,414,078.00 53.23% 69,414,078.00 53.26%
份
三、股份 130,404,000.00 100.00% -76,000.00 130,328,000.00 100.00%
总数
注: 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数为准。
五、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