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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关于股东香港通盈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8

惠伦晶体:关于股东香港通盈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1-001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香港通盈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股东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香港通盈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香港通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通盈”)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即自 2020 年 10 月 9 日至 2021 年 4 月 8 日,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9,423,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1 月 8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在此期间内香港通盈未
减持公司股份。香港通盈持有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13,268,0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32%,上述股份为可流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通盈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
锁定及减持的承诺。香港通盈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2、香港通盈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之前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香港通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香港通盈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后续减持计划的实施时,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香港通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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