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9-07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世锦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伦晶体”)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收到股东世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锦国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2,701,7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055%。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世锦国际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世锦国际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80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2%,上述股份为可流通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
2020 年 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701,700 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6055%。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在计划减持期间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 世锦国际有限公司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在不违反公司董事蒋为荦(世锦国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世锦国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世锦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世锦国际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世锦国际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