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4日,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股东世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锦国际”)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实现投资回报。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自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4月9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3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世锦国际持股及承诺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世锦国际持有公司股份14,167,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其中持有可流通股股票14,167,188股。
2、世锦国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在不违反公司董事蒋为荦(世锦国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50%,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世锦国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
1、世锦国际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世锦国际承诺,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