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8-017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356,931.14元。公司母公司2017年年度净利润13,917,488.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91,748.8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11,371,313.57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度现金股利7,572,339.00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16,324,714.58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并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拟定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8,274,2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5,048,226.00元(含税);公司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