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03-003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日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以现场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由监事陈惠恒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惠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后附简历)
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
附件:
简 历
陈惠恒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2013年6月曾就职于广东志高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珠海分所;2013年6月加入全志科技,现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惠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