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5-006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
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94,458,759.7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但累计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超过注册资
本 50%部分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0,072,429.47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99,610,610.4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000,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5,500,378.5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合计转增297,900,68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28,901,438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