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02-006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34,630,402.49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2,718,708.13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1,082,600,473.57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3,529,275.48
元。2019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3,529,275.48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330,610,7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9,183,227.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1.本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