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4月22日总股本375,919,47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314,362.90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87,959,735股;不送红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末未分配利润总
额为人民币 367,191,057.71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854,226,170.35 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
总股本 375,919,4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 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6,314,362.9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187,959,735 股;不送红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其他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 2019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