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8,164,526.06 元,根据法规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
金 44,426,672.58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44,266,725.80 元,根据
法规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 44,426,672.5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2,832,639,127.96 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1,637,645,836.10 元。
基于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将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现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现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645,179,428 股,公司回购专户
中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6,504,400 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638,675,028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0.85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54,287,377.38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6,504,400 股,回购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431,832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 年修订)第十八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据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 179,719,209.38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3.39%。
若本公告披露日至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54,287,377.38 74,736,356.53 112,983,793.65
(元)
回 购 注 销 总 额 102,460,391.62 0 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38,164,526.06 503,159,638.77 553,804,810.84
(元)
研发投入(元) 646,105,521.97 529,479,207.17 721,780,220.05
营业收入(元) 9,445,215,868.27 8,523,721,173.97 9,749,785,856.98
合并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 2,832,639,127.96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
度末累计未分配 1,637,645,836.10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 242,007,527.56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回购注销 102,460,391.62
总额(元)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 平 均 净 利 润 531,709,658.5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 344,467,919.18
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研发投入 1,897,364,949.19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研发投入 6.85%
总额占累计营业
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第 9.4 条第 □是 否
(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344,467,919.18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