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299,79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599,581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665,781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杨云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
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8,601,833 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1.17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杨云春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百强大道****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10 日-2023 年 2 月 23 日
股票简称 赛微电子 股票代码 300456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860.1833 1.1730%
合计 860.1833 1.173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例(%) 股数(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101.8552 27.4133 19,241.6719 26.24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61.2138 6.6293 4,490.9180 6.124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240.6414 20.7839 14,750.7539 20.115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 7,299,79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1%;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599,581 股公司股份,即
不超过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
公 司 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云春先生计划自该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不超过14,665,781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杨云春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
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实施情况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杨云春先生 2023 年 2 月 17 日披露的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是□ 否√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杨云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