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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赛微电子: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3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8,550 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更新后)》。

  (四)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七)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中 15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16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160,0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剔除离职及自愿放弃全部份额人员,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38 人调整为 107 人,其中 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1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等级为 C,1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等级为 B,合计 68,55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拟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288,550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8,550 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归属、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可实施;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涉及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涉及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归属、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相应后续手续并进行信息披露。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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