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莱克斯北京”)与武汉怡格敏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格敏思”)、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敏声”)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该协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2022 年 6 月 17 日,根据协议各方合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赛莱
克斯北京与怡格敏思、武汉敏声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各方一致决定怡格敏思退出本次战略合作,由武汉敏声承担怡格敏思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赛莱克斯北京与怡格敏思、武汉敏声签署《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怡格敏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丙方: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
在三方合作中,甲方的原本定位为设备采购,但“框架协议”签署后,三方一致决定甲方退出本次战略合作,由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各方确认,甲方退出合作为三方的一致决定,不构成违约。本项目将由乙方与丙方按“框架协议”以及乙丙双方已签订的《M0 产品商务合作协议》共同推进。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效力、履行、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国法律(港澳台除外),各方在今后合作中如有争议,应本着利益共享、责任分摊的原则在 30 天内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符合协议各方合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不影响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合作内容的继续开展和推进,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额外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是协议各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原则,具体的合作内容及进度以各方签署的相关正式协议为准,在协议执行中可能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所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19年11月6日 1、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合作框架协 自行终止,双方互不
2、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议书》 承担违约责任
2 2020 年 1 月 9 日 1、青州耐威航电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框 已履行完毕,已不在
2、Ostgota Investments B.V. 架协议》 上市公司体系
正常履行中(由青州
3 2021 年 4 月 1 日 1、青州市人民政府 《合作协议》 耐威航电科技有限公
2、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承接,已不在上市
公司体系)
1、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
4 2021年8月13日 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
2、武汉怡格敏思科技有限公司 架协议》
3、武汉敏声新技术有限公司
1、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框架协
5 2022 年 1 月 1 日 2、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议》 正常履行中
理委员会
1、北京市怀柔区经济和信息化
6 2022年1月29日 局 《合作协议》 正常履行中
2、北京海创微芯科技有限公司
1、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
7 2022 年 4 月 1 日 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 正常履行中
2、某国际知名激光雷达厂商及 架协议》
其子公司
3、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4、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中泰资管1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于2021年12月22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公司37,00万股股份不属于限售股份,不属于解除限售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