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8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2、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31.0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
本 72,997.9072 万股的 0.45%;
3、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45 元/股;
4、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21 人;
5、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更新后)》。
(四)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3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331.00 万股
(三)首次授予人数:21 人
(四)授予价格:12.45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第一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类限制性股票总 的比例
(万股) 量的比例
张阿斌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董 70.00 21.15% 0.10%
事会秘书
蔡猛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00 15.11% 0.07%
周家玉 中国 副总经理 50.00 15.11% 0.07%
刘波 中国 副总经理 30.00 9.06% 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1.00 39.58% 0.18%
(17 人)
合计 331.00 100.00% 0.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
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30%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净资产收 净资产收
考核指标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益率 营业收入 益率
(ROE) (ROE)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考核年度
目标值 目标值 目标值 触发值(B) 目标值(A) 目标值
营业收入不低于 营业收入不低 ROE 为正 营业收入不低 营业收入不低于 ROE 为正
上市公司-G 8.20 亿元 于 12.50 亿元 值 于 20.00 亿元 22.70 亿元(A1) 值
(B1)
瑞典 Silex 营业收入不低于 营业收入不低 营业收入不低 营业收入不低于
产线 7.50 亿元 于 8.20 亿元 —— 于 9.60 亿元 10.30 亿元(A2)——
(FAB1&2)-S (B2)
赛莱克斯 营业收入不低于 营业收入不低 营业收入不低 营业收入不低于
北京产线 0.50 亿元 于 3.50 亿元 —— 于 8.00 亿元 10.00 亿元(A3)——
(FAB3)-J (B3)
① 对于 2021 年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即
未达到 2021 年设定的营业收入目标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拟解除限
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若上市公司层面达到上述业绩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