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145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杨云春先生、赵烨先生、苗威先生、张阿斌先生共 4 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丛培国先生、景贵飞先生、刘婷女士共 3 人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张云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亦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云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2,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38%。张云鹏先生离职后,仍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如下承诺:(1)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张云鹏先生自 2011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 2015 年 9 月起任公
司总经理,时间跨度包括了整整三届董事会,期间同时还担任了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经理等职务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任职九年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经历了公司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在上市发展、全面管理、规范运作、战略实施、业务布局等方面均为公司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云鹏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职务期间对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1、杨云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9 月出生,毕
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电子工程博士;1993 年 7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系统工程部工程师,1998 年 3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境外
求学及工作,2008 年初归国创业。2008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耐威时代科技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北京耐威集思系统
集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公司总经理,
201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同时担任了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合伙企业投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并同时兼任了其他单位的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云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1,999,52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9.4290%,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赵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7 月出生,毕业
于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6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在华人文化产业
投资基金担任投资经理;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二部高级投资经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烨先生与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3、苗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5 月出生,首都
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经理;2016 年 7 月
至 2017 年 5 月在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2017 年 5 月至今在北京盛世华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苗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股东北京集成电路制造和装备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4、张阿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1 月出生,毕
业于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金融学专业);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融资总监,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同时担任了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投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阿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7,10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46%,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1、丛培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 3 月出生,毕业
于北京大学,硕士学历,国家一级律师;1973 年 8 月至 1978 年 1 月为黑龙
江 853 农场职工,1984 年 8 月至 1992 年 12 月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
讲师、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1993 年 1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北京市
开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994 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北京市国方律师
事务所主任、律师;2005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同时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2017 年 3 月至今任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丛培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丛培国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景贵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3 月出生,理
学博士,研究员;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任北京大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
统研究所助教、讲师,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国家科委基础研究高技
术司空间遥感处干部,1998 年 3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中国科学技术部高新技
术发展及产业化司信息处助理调研员,2004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历任中国
科学技术部国家遥感中心导航定位处副处长、处长,2009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中国科学技术部国家遥感中心副主任,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丝路学院院长、研究员,2019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斗丝路研究院研究员。2017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贵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景贵飞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刘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 年 4 月出生,毕业
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2010 年 7 月至今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中心执行主任、国际交流与认证中心执行主任;现同时担任中国卫生经济学会药物政策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青年委员会委员。2019 年 5 月至今任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关联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