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0-138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主惯性导航系统及器件扩产项目”、“BD-II/GPS 兼容型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高精度 MEMS 惯性器件及导航系统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为合理使用结余募集资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结余募集资金 371.23 万元(资金性质为银行存款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结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4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耐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现公司名称已变更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4.01 元/股,本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294,21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8,039,826.3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6,170,173.70 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5]000019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自主惯性导航系统及器件扩产项目 10,110.43 10,110.43
2 BD-II/GPS 兼容型卫星导航定位技术 5,740.26 5,740.26
研发中心项目
3 高精度 MEMS 惯性器件及导航系统产 26,000.00 10,771.31
业化项目
合计 41,850.69 26,622.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荣华中路支行、南京银行北京万柳支行、杭州银行北京安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飞纳经纬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纳经纬”)、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石景山文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耐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0年8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号 余额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35090188000149944 2,600,814.37
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2 南京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05080120210002880 599,610.40
3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荣华中 募集资金专户 0200300119100023787 383,419.29
路支行
4 杭州银行北京安贞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01040160000220631 122,182.41
5 杭州银行石景山文创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1101040160000555457 5,705.27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专户 35090188000165178 588.29
司北京分行
合计 - - 3,712,320.03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余情况(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结余募集 利息收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扣除手续
费净额
1 自主惯性导航系统及器件 10,110.43 10,110.43 - 260.14
扩产项目
2 BD-II/GPS 兼容型卫星导 5,740.26 5,740.26 - 38.91
航定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3 高精度MEMS惯性器件及导 10,771.31 10,771.31 - 72.18
航系统产业化项目
合计 26,622.00 26,622.00 - 371.2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费用支出进行监督和管控。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时间较长,在项目实施期间,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建设完毕,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余额 371.23 万元(资金性质为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结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主惯性导航系统及器件扩产项目 ”、“BD-II/GPS 兼容型卫星导航定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高精度 MEMS 惯性器件及导航系统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371.23 万元(资金性质为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惯常做法,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