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8-057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拓红外;股票代码:300455)将于2018
年5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康拓红外,代码:300455)自2017年11月1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22日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并于同日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已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8年5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
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6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根据《重组问询函》的要求,公司需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重组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准备,由于部分问题涉及的事项需进一步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有关说明材料。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重组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7日刊登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2018年5月2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并披露了《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拓红外;股票代码:300455)于 2018年5月29 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因此,本次重组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