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1-087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194 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82,8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4308%。
3、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
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1)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0 年度激励计划”),拟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253 人,均为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 51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0,907.114 万股的 1.25%。
其中,首次授予 466 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 40,907.114 万股的1.14%;预留44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0,907.114万股的0.11%,预留部分占本计划草案拟授予股份总额的 8.63%。
(2)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53 名变更为 1,241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予以调整,由 4,660,000 股变更为 4,615,400 股,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3)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425,500 股限制性股票。
(4)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限制性股票合计 154,800 股。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 1,241 人调整为 1,196 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人数
调整为 1,19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15,400 股调整为 4,460,600 股。
3、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分 3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50%
第二个归属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4、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按规定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②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预留限制性股票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
注:“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