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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52 深市 山河药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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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股份回购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2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期间披露
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
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4 日、2024 年 4 月 1 日、
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5 日、2024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2.8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24 元/股,回购均价 12.3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2,503,26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低限额,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自公司董事会决定完成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届满。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完成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股份共计 1,8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