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18-030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刘涛、潘立生、朱堂东、胡浩、宋道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山河药辅”)股份13,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0%)的
股东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6 个月内(2018年6月15日至
2018年12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56,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在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11月29日)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4.00%)。
2、持有公司股份7,602,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9%)的
股东刘涛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6 个月内(2018年6
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7%)。
3、持有公司股份1,839,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8%)的股
东潘立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6 个月内(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
4、持有公司股份980,9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6%)的股
东朱堂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6 个月内(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2%)。
5、持有公司股份490,4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3%)的股
东胡浩(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之后6 个月内(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
6、持有公司股份49,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5%)的股
东宋道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拟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6 个月内(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12月14日)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复星医药产业、刘涛;公司股东同时任
公司董事和/或高管的潘立生、朱堂东、胡浩、宋道才发来的《关于
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复星医药产业、刘涛、潘立生、朱堂东、胡浩、宋道才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复星医药产业 13,920,000 15.00%
刘涛 7,602,538 8.19%
潘立生 1,839,324 1.98%
朱堂东 980,972 1.06%
胡浩 490,486 0.53%
宋道才 49,048 0.05%
合计 24,882,368 26.8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2、本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方式及原因
股东名称 本次拟减持 占公司总 减持方式 减持原因
数量(股,不 股本的比
超过) 例
复星医药 5,568,000 6.00% 采取集中 企业发展
产业 竞价和/或 需要
大宗交易
方式
刘涛 900,000 0.97% 采取集中 个人资金
竞价和/或 需求
大宗交易
方式
潘立生 200,000 0.22% 采取集中 个人资金
竞价和/或 需求
大宗交易
方式
朱堂东 200,000 0.22% 采取集中 个人资金
竞价和/或 需求
大宗交易
方式
胡浩 120,000 0.13% 采取集中 个人资金
竞价和/或 需求
大宗交易
方式
宋道才 12,000 0.01% 采取集中 个人资金
竞价方式 需求
合计 7,000,000 7.54%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事项,减持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减持期间:
(1)大宗交易: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2)集中竞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严格履行各自在公司上市时所
作承诺。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系股东复星医药产业、刘涛、潘立生、朱堂东、胡
浩、宋道才自主决定,减持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
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复星医药产业、刘涛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3、公司股东复星医药产业、刘涛;公司股东同时任公司董事和/
或高管的潘立生、朱堂东、胡浩、宋道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
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复星医药产业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2、刘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3、潘立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4、朱堂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5、胡浩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6、宋道才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