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3-001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道才、刘自虎、雷韩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道才、董事兼副总经理刘自虎、董事兼副总经理雷韩芳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身份 持股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宋道才 董事、副总经理 210,917 0.09%
刘自虎 董事、副总经理 92,690 0.04%
雷韩芳 董事、副总经理 91,000 0.04%
合计 394,607 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3、拟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3 年 8 月 5 日);
4、拟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5、拟减持股份来源、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东姓名 股份来源 上限占公司总股
上限(股)
本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
股份、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宋道才 52,729 0.02%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
股方式取得的股份
股权激励限售股、二级市
刘自虎 场买入及送股方式取得 23,173 0.01%
的股份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送股
雷韩芳 22,750 0.01%
方式取得的股份
总计 98,652 0.04%
注:
(1)上述股份减持数量与减持比例均不超过本数(含本数);
(2)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股份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宋道才先生于公司上市时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禁售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2、上述股份禁售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禁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同时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末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管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发行认购可转债前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承诺:
1、若在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公司股票减持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公司股票减持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即自本次可转债发
行首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截止本公告日,宋道才、刘自虎、雷韩芳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尚存在具体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宋道才、刘自虎、雷韩芳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