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0-113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浙江鑫粟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铜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周建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 106,436,68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92%)的股东浙江
鑫粟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鑫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粟科
技”或“鑫粟投资”)、宁波铜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铜粟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粟投资”)及周建新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850,3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创业软件”或“创业慧康”)于近日收到股东鑫粟科技、铜粟投资
及周建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周建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鑫粟科技 94,618,395 7.93
铜粟投资 7,137,712 0.60
周建新 4,680,579 0.39
合计 106,436,686 8.9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方式获得的股份(含因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合计减持不超过 23,850,31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鑫粟投资、铜粟投资及周建新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鑫粟投资、铜粟投资若在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持有博泰服务股权时间超过 12 个月,则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不得交易或转让。前述 12 个月期限届满后,具体的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1)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且依据《利润补偿协议》达到 2016
年度利润承诺,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相应年度博泰服务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20%;
(2)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且依据《利润补偿协议》达到 2017
年度利润承诺,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相应年度博泰服务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新增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 20%;
(3)利润承诺期届满,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相应年度博泰服务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利润承诺期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减值测试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且以履行了《利润补偿协议》的利润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所需补偿义务为前提,余下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以转让或交易。
2、鑫粟投资、铜粟投资若在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持有博泰服务股权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则股份锁定期为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相应年度博泰服务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利润承诺期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减值测试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且以履行了《利润补偿协议》的利润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所需补偿义务为前提,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可以转让或交易。
本次交易中发行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限售期最终由创业软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进行确定,但应当事先取得承诺人书面同意。”
(二)周建新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认购的创业软件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本人名下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本人在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鑫粟科技自愿不减持承诺:
“2018 年 2 月 5 日,本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自愿在一定期
限内不减持股份承诺的公告》,依据《关于自愿在一定期限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鑫粟科技承诺自 2018 年 2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二级市场减持
行为,期间若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红股等情况导致上述股份数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股份一并纳入上述承诺不减持期限内。”
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及周建新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及周建新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及周建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鑫粟科技、铜粟投资及周建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