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0-094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参股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外投资参股绍兴市上虞区安丰康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康元”或“合伙企业”)。根据《入伙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 30%。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情况
(一)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725535058
法定代表人:阮志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28 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甘水巷 141 号 101 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创业”)已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编号 P1007683。
安丰创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安丰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其中安丰创业持有公司股票 5,250,000 股,浙江安丰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8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5,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46%。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安丰康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10,000 万元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期限:七年
公司入伙后,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200 12.00
2 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500 25.00
3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0
4 浙江安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 6.00
5 项坚 有限合伙人 1,000 10.00
6 马万里 有限合伙人 500 5.00
7 楼海锋 有限合伙人 300 3.00
8 王华 有限合伙人 300 3.00
9 胡建超 有限合伙人 200 2.00
10 张璠 有限合伙人 200 2.00
11 施逸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12 韩米娜 有限合伙人 100 1.00
合计 10,000 100.00
退出机制: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项目以上市、并购、转让、回购等方式实现退出和变现。
会计核算方式:普通合伙人应于每个公历年结束后玖拾(90)个自然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验的本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投资方向:重点投向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绿色石化、新材料、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领域。重点投资对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型企业,科创板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创业早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能耗、落后产能等国家和浙江省禁止、限制发展行业。
安丰康元已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 SJS066。
(三)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合伙人会议是本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对本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认缴出资额进行表决。
若某一合伙人或其关联方与决议事项有利益冲突的,则该合伙人回避表决,且不计入表决基数。除非另有约定,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应合计持有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的合伙人同意。
2、收益分配机制:合伙企业的投资收入在收到后 90 日内在预留应付的合伙企业的合理费用后在所有合伙人之间分配(违约合伙人首先执行违约合伙人条款,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可在合伙企业投资收入分配时一并分配),不得进行二次投资。
3、本公司对安丰康元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安丰康元份额认购、未在安丰康元中任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安丰康元的其他出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安丰创业、安丰康元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
安丰创业持有公司股票 5,250,000 股,浙江安丰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180,000 股,安丰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5,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0.46%。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项目资源和平台优势,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把握战略性投资先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当期流动资金产生重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共同投资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不直接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拟出资设立的安丰康元以股权投资为主,现阶段不涉及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安丰康元未来投资的公司若存在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业务。
3、安丰康元拟进行股权投资,安丰康元的对外投资存在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企业经营及管理风险等导致的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投资不属于以下期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披露相关投资的进展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创业慧康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通过,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入伙协议》。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