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关于核准无锡先导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9 号)核准,本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已收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1,000,000,000.00元。该次募集资金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9,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总额1,731,367.34 元,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为 605,094.34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9,873,727.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9]38412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4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1,856,823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4.05 元。该次募集资金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总额 3,077,356.10 元,保荐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为 738,016.0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7,660,654.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21]33267 号验资报告。
(三)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3,304.13 万元,其
中:以前年度使用 77,703.03 万元,本年度使用 15,601.11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93,304.13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801.56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8,987.37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118.32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068.51 万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48,598.42 万元,本年度使用 44,470.09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193,068.51 万元,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0,078.99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900.00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48,766.07 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4,281.43 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程序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股东大会为公司募集资金投向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募集资金投向的投资决策职责;董事长或总经理履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投向的投资决策职责。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已于 2019年 12 月 25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分别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在上述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
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珠海先导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广东贝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会同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
84050078801400000368 活期 24,737,745.90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
8110501013001417916 活期 43,277,941.76
湖支行
合计 68,015,687.66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84050078801500000566 活期 1.74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84050078801000000584 活期 48,468,397.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84050078801100000583 活期 30,176,453.2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8110501013101767583 活期 3,905,277.6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
504076285030 活期 315.72
产业开发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康怡
44050164223709555888 活期 318,239,438.78
支行
合计 400,789,885.0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 11,000.07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6058 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14,14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