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2022 年 12 月)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156,561.6584 万元。 156,616.3034 万元。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2 公司股份总数 156,561.6584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6,616.3034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燕清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