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87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881,659,139股的0.0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81,577,267股。
2、公司本次回购原激励对象夏帅等8人所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1,872股,回购价格为13.4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人员将不再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
3、公司于2019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2019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夏帅等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7,909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19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李锐等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3,963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8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5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等公示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8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2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8年5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8名调整为192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60.20万股调整为138.50万股,确定以2018年5月7日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8年5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2018年5月7日,授予对象192人,授予数量138.50万股,授予价格为:27.09元/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
6、2019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1,522,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9278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68631股。故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量由29,000股转增至57,909股,回购价格调整为13.45元/股。原激励对象夏帅、张继伟、李军岗、茅伟平、郑智鹏、刘炜俊共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夏帅等6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法律顾问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19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陈强、李锐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陈强、李锐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3.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法律顾问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19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法律顾问对此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之规定,取消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原激励对象夏帅、张继伟、李军岗、茅伟平、郑智鹏、刘炜俊、李锐、陈强共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1,87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鉴于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1,522,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92785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68631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回购注销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Q=Q0×(1+n)=41000*(1+0.9968631)=81872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P0÷(1+n)-V=27.09元/股÷(1+0.9968631)-0.2292785元/股÷(1+0.9968631)=13.45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回购公司支付的总金额为1,101,178.4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目前,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回购注销
81,872股限制性股票事宜已办理完毕。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02,523 3.89% - 81,872 34,220,651 3.88%
/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31,536,868 3.58% - - 31,536,868 3.58%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65,655 0.31% - 81,872 2,683,783 0.3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847,356,61696.11% - - 847,356,616 96.12%
股
三、总股本 881,659,139100.00% - 81,872 881,577,267 100.00%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
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