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现将有关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大方”)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泰”)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了调解协议。天津普泰于近日收到《民事调解书》((2023)甘 0103 民初 14 号),主要内容如下:
1.天津普泰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前向兰州大方支付货款 120 万元、违约金
22 万元,共 142 万元;
2.如天津普泰未按照上述约定向兰州大方按期足额支付以上款项,则天津普泰除支付上述款项外,还应向兰州大方支付违约金 6 万元;
3.案件受理费 9,046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天津普泰负担。
(二)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调解,广州迪艾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迪艾生”)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于近日收到《民事调解书》((2023)京 0108 民初 14744 号),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向广州迪艾生支付货款 471,049.42 元及违约金 40,000 元,其中: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货款 52,054 元及违约金 40,000 元,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货款 100,000 元,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货款 100,000 元,于 2023
年12月30日前支付货款100,000元,于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货款118,995.42元;
2.若公司未按照第 1 项约定按期足额支付以上任意一期款项,则广州迪艾生
有权就第 1 项的全部剩余未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截止 2023 年 1 月 7 日违约金暂
计为 81,612.26 元,此后以尚欠货款本金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8 日起至实际
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计算)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3.案件受理费 4,663 元、保全费 3,283 元(广州迪艾生已预交),由公司负
担,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直接交付给广州迪艾生。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公司会结合有关会计准则、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金额以最终清偿结果及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3)甘 0103 民初 14 号《民事调解书》;
2.(2023)京 0108 民初 14744 号《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