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编号:2022-08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补充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6),现将有关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普泰国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普泰”)对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
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天津市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本案件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2)津 01 民终 6747号】,判决如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判决为:天津普泰偿还原告中信银行借款本
金 7,994,147.75 元、利息 25,581.27 元(截至 2022 年 4 月 5 日)以及自 2022 年 4
月 6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公司对天津普泰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天津普泰追偿。)
2、案件受理费 67,938 元由上诉人天津普泰负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法院判决为终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具体金额以最终清偿结果及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会结合有关会计准则、案件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