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8-11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刘海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邦高科”)
近日收到刘海斌先生通知,持有公司股份8,885,4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25%)的股东刘海斌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92,465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刘海斌
2、持股数量:8,885,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1,692,46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1%。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以大宗交易方式确定。
7、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
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刘海斌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于2011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所持有的公司50万股股份,自前述增资完成之日起(即2011年12月21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并且,就该部分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不超过该部分股份的50%;该等股份包括该50万股股份及在上述期间该50万股股份因公司分红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取得的对应股份。
(2)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的,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前)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以履行完毕。承诺期间刘海斌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刘海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刘海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刘海斌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