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5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3名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回购注销前述3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公司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合计8.469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因此需向前述3名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合计人民币113.2640万元,其中,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的为黄婉玲、周冠华共2名激励对象共计0.9964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1.1440万元,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回购注销的为王卫1名激励对象7.4733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回购价款为人民币102.12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目前实施的两期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24人,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7.86元。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及解锁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4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锁 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锁 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二)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5年10月16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5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5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登记工作。
5、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调整、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调整、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16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81人,激励对象
包括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4.04元。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及解锁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权益授予之日4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
自授予日起的12个月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锁 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锁 日起至相应的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四)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和独立财务顾问亦分别就本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6年4月1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5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并对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6年5月13日,公司完成了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登记工作。
5、2016年11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调整、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