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股票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激励对象于海成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根据《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于海成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获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20 年 5 月 6 日,《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6 日,授予数量为 4,540,000 股,
授予价格为 5.42 元。
3、2020 年 6 月 8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0 年 12 月 25 日,《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998,552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日为 2020 年 12 月 25 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5.42 元。
5、2021 年 2 月 3 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涉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1 年 2 月 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1,816,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7、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于海成先生 60,0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于海成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故拟回购注销于海成先生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42 元,回购价格为
5.42 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激励对象于海成先生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000 股。
若在回购实施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回购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38,481,932.00 44.33 138,421,932.00 44.32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3,440,260.00 36.31 113,440,260.00 36.32
首发后限售股 21,319,120.00 6.82 21,319,120.00 6.83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22,552.00 1.19 -60,000 3,662,552.00 1.1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3,906,443.00 55.67 173,906,443.00 55.68
三、总股本 312,388,375.00 100.00 -60,000 312,328,375.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
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
关程序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于海成先生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程序、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及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就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
八、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浩天信和(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