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 53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99,563 股,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685%,回购价格为 13.46 元/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11 月 28 日办理完
成。
3、此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1,268,818 股减少至291,069,255 股。
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9 月 6 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获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6 年 9 月 23 日,《关于向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授予日为 2016 年 9 月 23 日,授予数量为 122.43 万股,
授予价格为 23.08 元。
3、2016 年 11 月 2 日,“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
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4、2017 年 3 月 6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52 元。
5、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1,040,655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6、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合计 156,740 股的限制性股票。
7、2018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46 元。
8、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
2018年 8月 20日召开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时春林先生 8,5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9、2018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675,852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2019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及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 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4,480 股)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未达 2018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75,083 股)。
二、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公布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 2018年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未达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015 年公司净利润为 71,771,904.68 元,
限 制 性 股 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2018 年公司净利润为-252,504,876.90 元,未达
票 第 三 个 年相对于 2015 年 的净利润增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
解 除 限 售 长率不低于 40%;2018 年加权 (2 ) 2018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期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不 低 于 -18.53%,低于 10%。
10%。 综上,公司层面业绩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要求。
因未达 2018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083 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
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
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除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 象上一 年度个 人绩效 考核结 果为 (A)/
(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鉴于任悦和王海宁 2 名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 象可按 照本计 划规定的 比 例分批 次解除限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第二个解除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C),这 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限售期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销。
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任悦和王
海宁 2 名激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这 2 名激励
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24,48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9,563 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16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08 元,回购价格为23.08 元。
1、2017 年 3 月 6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获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 年 8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52 元。
2、2018 年 4 月 17 日,《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获得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3.46 元。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99,563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1、2019 年 11 月 7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24号验资报告。
2、2019 年 11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6,733,898 40.08 -199,563 116,534,335 40.04
高管锁定股 116,308,892 3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