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筹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含)6,00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含)12,0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15.00元/股)。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披露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7),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了《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6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公司
股份3,612,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11.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8,441,947.01元(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预案的要求。
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间段等的要求。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根据《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