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ST 乐材 公告编号:2021-05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结合具体情况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租赁均为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准则对公司报表项目和金额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做相应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