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9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监事张作泉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的本次减持计划已于2017年12月25日实施完毕(公告编号2017-046号);监事张作泉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已于2018年1月17日实施完毕(公告编号2018-001号)。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3月17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王德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锁亚强先生在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王德胜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锁亚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