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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6

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一)


    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5 号楼公司会议室。
    7.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7名,代表公司股份122,360,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00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股份122,360,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600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共计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计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刘宝琦先生、赵士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非独立董事将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任期3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姜维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何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赵明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刘宝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刘宝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赵士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赵士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计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静女士、王本哲先生、赵天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将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会任期3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根据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原独立董事冯文先生将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冯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在冯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李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本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王本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赵天庆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赵天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采用累计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李俊平先生、何循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龚海全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3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李俊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李俊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何循海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何循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谢发友、刘春景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谢发友律师、刘春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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