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0 年的审计工作中,永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公司给予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33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年公司审计工作业务量,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5) 首席合伙人:吕江
6) 上年度末(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04 人
7) 上年度末(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08 人
8)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2 人
9) 最近一年(2020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34289 万元
10) 最近一年(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407 万元
11) 最近一年(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17 万元
12) 上年度(2020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 家
13) 上年度(2020 年末)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 家
14) 上年度(2020 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医药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塑料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15)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526 万元
16)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1)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646 万元
2)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项目合伙人:沈晓萍,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山东中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耿捷,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2002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33 万元,与上年相比略有增长。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其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意见,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 董事会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现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结合审计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市场行情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4. 监事会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5.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