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6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仍需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因此该合作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2、如本协议条款充分履行,将对公司今后年度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订背景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蒙能集团”)是内蒙古自
治区国有综合性能源投资集团,业务涉及煤电、新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施工调试、检修等能源建设全产业链,在内蒙古能源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蒙能集团全面布局“煤火风光储网建”产业板块,按照“能源产业投资平台、能源资源整合平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者”的功能定位,打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一流大型能源企业。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是一家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15年 4月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专业致力于电力领域“源、网、荷、储、平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运营;主要产品为 40.5kV 以下全系列输配电设备及控制系统;110kV 及以下全系列变
压器、预装及箱式变电站;综合能源运维平台、配网自动化监控系统及其他配电自动化设备。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发利用清洁能源的相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积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共同推进区域能源综合改革创新,在智能运维、电力设备、电力设计、技术改造、设备生产等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实现强强联合,共同发展。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与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000793609990G
法定代表人 何雨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设立时间 2006-09-27
注册资本 1,3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 4 号万正尚都小区 3 号写字
楼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
器材制造;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规划设计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
司工程建设业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经营范围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
品零售;电器辅件销售;销售代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住房租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热力生产
和供应;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煤炭开采;燃气经营;公共铁路运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
设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道路旅客运输经
营
2、蒙能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二十九中西巷港湾大厦
乙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 D 座 1111 室
1、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双方认为,加强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培育和发展长期合作关系。
2、战略合作内容
(1)智慧能源运维平台合作。乙方将现有的平台及运营模式引入甲方,推动深度合作,实现样板工程。
(2)全产业链电力产品合作。乙方提供光伏、风电、火电运营在建和替代的电力产品清单及出厂价格,双方确定直供商业模式,实现互惠共赢。
(3)储能、综合能源建设方面合作。利用乙方综合能源的技术优势,结合甲方现有的综合能源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共同推动项目建设。
(4)电力设备设计及优化合作。乙方与甲方及所属单位对产品优化、设计理念共同进行探讨。搭建新能源基础数据平台,共同推进电力设备设计的优化方案,乙方技术团队通过参观学习,进一步了解甲方所属设计、施工、电力等单位,对其产品设计、电力设备及系统的优化、改造、备品备件服务等方面给出方案意见。
(5)成立合资公司。双方共同推动在呼包鄂地区成立电力设备装备制造产
业公司,打造企业化、集中化、智能化、高可靠性的产品,实现合资公司利润最大化。
3、合作机制
(1)高层沟通机制。双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高层会晤,研究合作事项,协商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双方共赢发展目标的实现。
(2)常态对接机制。双方建立日常联络机构,统一协调合作相关事宜,并负责归口管理双方各合作事项的执行以及各对口业务部门的行动事项。
(3)项目管理机制。对于双方拟合作开发项目,设立联合工作小组。
4、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到期后双方可按相关程序商定延期,如到期前一个月内未协商延期事宜,协议到期后将自动终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过在电力设备以及综合能源领域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公司本次与蒙能集团的战略合作,一方面,通过成熟的运维平台,协助蒙能集团积极开拓智慧能源运维业务,并在储能、综合能源建设等方面共同推动项目建设,实现企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在电力设备设计与优化、电力设备供应、电力工程等方面与蒙能集团广泛合作。此外,双方共同推动合资组建电力设备装备制造产业公司,有助于打造企业化、集中化、智能化、高可靠性的产品,更好地满足地域客户的需求,扩大地域影响力。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背景下,本次战略合作不仅能够积极促进公司储能、综合能源建设的开展;而且有利于公司新能源电力设备的进一步推广,扩大地域影响力。本次合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满足公司对新能源的产业布局需求,扩大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对于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合作方式及相关交易条款以交易各方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
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最近三年签订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该收购事项已经完成,详见公
限公司与公司等签署《关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 司于 2022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
1 收购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司之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本次框架协议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监高的减持计划。
(四)本次战略合作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蒙能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