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北京朝阳杰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为 0 万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拟成立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拟成立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实际运营需要,全资子公司双杰新能有限公司将成立若干全资子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拟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总计不超过 1.8 亿元(含 1.8 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而签署的全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的三级子公司北京朝阳杰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优能”)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期限为 60 个月。公司为杰优能在上述融资租赁业务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所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以上担保
金额属于公司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的担保额度之内,本次担保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朝阳杰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09 月 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4FEEN8H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58号楼一层 E118 房间
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供电业务。(市
经营范围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供电业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徐铭泽
(二)股权结构
杰优能为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杰优能 100%的股权。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北京双杰新能有限公司
100%
合肥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北京朝阳杰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主要财务指标
杰优能为公司近期成立的子公司,尚未开始运营,目前暂无具体的经营数据。
(四)被担保方杰优能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债权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债务人): 北京朝阳杰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一)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它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二)保证方式
保证人同意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保证人、出租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承租人签字或盖章予以见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4,919.36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04,919.36万元,占比为67.7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96%;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9,50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78%。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74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1%。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杰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签订的《保证合同》;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