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了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2,5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7.5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公告》。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中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0年1月23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2.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8,572.06万股的0.60%,最高成交价为4.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1元/股,成交总额1,499.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669.07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417.27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