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 18 号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6 名,所持股份
109,059,0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66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4 名,所持股份
105,152,3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72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 名,所持股份 3,906,749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492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海上风电核心部件数字化制造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9,059,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9,059,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906,7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09,057,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
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905,3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42%;
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郭恩颖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