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18号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9名,所持股份137,445,5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73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4名,所持股份110,256,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1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名,所持股份27,189,5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21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7,445,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27,189,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郭芳晋、张淼晶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