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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风电: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4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风电        编号:2018-030

                 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 5月

4日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 5月 3 日下午 15:00至 2018年 5月 4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张家岭村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伊廷雷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8名,所持股份

131,401,0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9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7名,所持股份

131,383,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1899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1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07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关于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31,383,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5%;反对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473%;反对1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27%;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