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2-033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水源”)就公司与李万双的股权转让暨回购纠纷向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省济源市人民
法院已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受理本次诉讼,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豫 9001
民初 4261 号,判决结果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李万双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000 万元及利息(以 9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
2、驳回被告李万双的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91800 元,减半收取 245900 元,反诉费 100 元,减半收取 50 元,
均由被告李万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判决为第二期股权回购价款的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