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根据《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6.04 元/股调整为 5.96 元/股,预留部分的授予价格亦同步调整为 5.96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于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7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泰股份: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1 年 7 月 2 日至 2021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2021 年 7 月 12 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中泰股份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中泰
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浙江浙经律师事务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价格由 6.04 元/股调整为 5.96 元/股,并确定 2022 年 5 月 23 日为公司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 5.9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
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378,190,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 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6.04-0.08=5.96 元/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也同步调整为 5.96 元/股。
3、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应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予以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以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6.04 元/股调整为 5.96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亦同步调整为 5.96 元/股。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公司董事会依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预留部分授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中泰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