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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5 深市 中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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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中泰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2-05-23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 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会成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 /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 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2年5月2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5.9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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