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风险提示:本次新签日常经营重大销售合同金额为 14,300 万元,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设备销售在手合同共 159,036.45 万元,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受市场变化、相关产业政策变化、业主资信情况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 2021 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与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能源”)签订了《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液化天然气工厂 PC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公司承包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液化天然气
工厂 PC 总承包工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14,300 万元,合同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订立,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伟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0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1MA784KD22F
注册地址: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有色金属材料、日用品、炊事用品、农畜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与公司业务及关联关系
洪通能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联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除本项目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业务合作。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发包人:哈密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人: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
工程名称: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液化天然气工厂PC 总承包
工程地点:新疆哈密市第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
2、 工程承包内容
一套日产液化天然气 100× Nm³LNG 装置的工艺包设计、调试、设备、材
料供货及安装。
3、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保证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包括成套工艺包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资料整理移交、保运及质量保证期保修及培训等内容。
4、 合同价格
人民币14,3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肆仟叁佰万元整)
5、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条款以及现场实际条件陆续发货安装以及调试。
6、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洪通能源支付第一期预付款,其余款项依照合同约定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支付。
7、合同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新签重大销售合同金额为 14,300 万元人民币,合同的如期实施将对公司合同实施期间会计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第十三师天然气储备调峰及基础配套工程项目液化天然气工厂PC总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