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47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10:0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 319 号蓝
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
董事长周群飞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拟提名董事候选人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后,提名周群飞女士、郑俊龙先生、饶桥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审议通过本议案的股东大会次日起生效。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未超过拟选第五届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非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完成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和过往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后,提名万炜女士、刘岳先生、田宏先生、谢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审议通过本次选举的股东大会次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正式就任前,现任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目前,谢志明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下午14:30,在长沙县黄花镇漓湘东路319号蓝思科技办公大楼一楼VIP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会议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群飞女士:1970 年出生,中国香港永久居民,大学专科学历。1990
年进入光学玻璃行业,1993 年创立恒生玻璃表面厂,经长期实践积累掌握了丰富的行业经验。2003 年创办了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2004 年创办了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06 年创办了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湖南)有限公司;2010 年创办了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现任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董事长、群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群欣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沙永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蓝思智控(长沙)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国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沙蓝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沙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履行董事职责并全面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周群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8,648.69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2.06%。周群飞女士与公司副董事长郑俊龙先生为夫妻关系,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9,588.3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2.1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郑俊龙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
历。2003 年创办了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2006 年创办了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2010 年创办了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现任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蓝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蓝思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董事、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董事、湖南蓝思华联精瓷有限公司董事、蓝思智控(长沙)有限公司董
事。2011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31 日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履行董事职责并主要负责协助总经理的工作,主要分管营销和采购。
截至目前,郑俊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4.79 万股,通过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4.85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39.6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郑俊龙先生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群飞女士为夫妻关系,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9,588.33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62.13%,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饶桥兵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至 1994 年,在深圳市德昌电机公司担任技术员;1994
年至 1996 年,在澳亚光学有限公司担任生产技术厂长;1997 年至 2000 年,在
深圳市科达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厂长;2001 年至 2005 年,在惠州市高
科达光电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厂长;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6 月,在蓝思
科技(湖南)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今,在蓝思科技(昆山)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在长沙群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2011 年 6 月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
31 日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公司生产运营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饶桥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9.37 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万炜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副教授,博士,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1994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职于湖南省
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2003 年至今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中心副主任。2021 年 7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万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刘岳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湖
南省律师协会理事、长沙市政协委员、“双千计划”学者。1996 年至 2007 年历任长沙市司法局宣传科长、长沙市 148 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主任,2007 年 3月组建湖南和润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2013 年 3 月起担任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担任湖南省广播影视集团、湖南省烟草专卖局、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住建局等 50 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兼任中南大学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大学校外硕士生导师、长沙市地方立法专家团成员、长沙市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团专家成员、长沙市人民调解法律专家团专家成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沙市普法讲师团讲师。2021 年 7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