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3 号)同意,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89,622,64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44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999,999,987.04 元,坐扣主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69,599,999.95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930,399,987.09 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联
合主承销商承销费(不含税)、律师费(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不含税)合计21,249,056.6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09,150,930.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7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90,915.0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485,177.21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0,008.27
项目投入 C1 369,254.8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337.7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854,432.0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6,345.9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52,829.0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12,829.03
差异【注】 G=E-F 440,000.00
【注】:见下文“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注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前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河西先导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分行树木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泉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127,123.43万元增加至229,159.04万元;将“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534,532.14万元减少至262,496.53万元;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198,788.68万元增加至368,788.68万元;在“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中增加子项目“湘潭蓝思工业互联网产业化应用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实施,投资总额为26,572.63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同时将子项目“蓝思长沙(二)园人工智能及工业大数据应用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59,813.69万元减少至33,241.06万元。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泉塘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账户(账号18030901040030721)自2022年4月25日起,其用途由原“仅用于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调整为“仅用于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其他账户用途不变。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与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沙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协议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违反上述文件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431201888013000775492 6,427,860.1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18030901040030721 34,334,301.53 【注 1】
县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43050177393600000383 216,500,762.29 【注 1】
树木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1901023029200322162 47,442,982.76 【注 1】
星沙支行 【注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632561048 98,921,776.54 【注 1】
河西先导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泉 606776370517 73,314,496.19 【注 1】
塘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 368180100100429042 158,652,052.55 【注 1】
支行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731904040210850 381,513.1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 595076367812 843,200,377.24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 610676382516 185,659,312.10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 596376378690 197,759,168.02 【注 1】
技术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星 604178697209 265,691,383.78
沙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 8111601011388300433 4,266.46
亭支行
合计 2,128,290,252.81
【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期
末,该 7 个账户中合计 4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 2】该账户中
合计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七天通知存款”进行短期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到期后本息将转回该账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 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作为公司运营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工业互联网产业应用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数字化建设和智能云平台应用,打造办公和生产全流程监控及可溯源的智能制造系统,实行精益化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 200,000.00 万元(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该金额现为 368,788.68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6 日、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
原 127,123.43 万元增加至 229,159.04 万元;